志愿者

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

发布时间:2025-10-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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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名称

“志愿者”(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南宁市博物馆吸收热爱博物馆事业,愿意在博物馆为公众服务的人士为“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

二、性质

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义务在南宁博物馆、邓颖超纪念馆工作,为来馆观众提供服务。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的身份由南宁市博物馆认定。

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在南宁博物馆的服务时间内,遵循《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以及南宁市博物馆的一切相关规章制度,以南宁博物馆工作人员的身份面对观众。

三、宗旨

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以无私奉献为原则,以“服务社会,提升自我”为宗旨,通过自身对观众、对社会的服务,传播艺术与历史知识,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四、指导与管理

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组织及个人均接受南宁市博物馆的指导和管理,日常管理及活动安排由博物馆宣教部的专职人员负责与志愿者进行联系、沟通,以求达到协调一致。

 


第二章 志愿者注册与退出

一、志愿者注册

符合相关条件的志愿者,须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学习期(含岗前培训)和十五天的考核期。考核通过后,即可登记注册成为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并领取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工作证、志愿者服和《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手册》。

二、志愿者退出

(一)志愿工作者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随时提出申请中断志愿工作,经我馆志愿者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退出;

(二)一年服务时间不足50小时的志愿者将视为自动退出;

(三)志愿者出现以下情况,我馆将予以劝退或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

1.表现消极,有影响工作的情况;

2.表现出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本馆形象;

3.有影响志愿者内部团结的行为或言论;

4.涉及政治、宗教或商业推销等有损我馆形象的行为;

5.有严重工作过失者,如对文物或展厅设施有损害行为;

6.有与观众发生冲突,并且为矛盾的主要责任方;

7.向外宾或其他观众收取报酬或索取小费及贵重物品。

 


第三章 志愿者工作

一、志愿者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讲解志愿者

1.负责展厅讲解、引导咨询服务、讲解词撰写、翻译等工作。

2.在讲解过程中必须保证讲解服务质量,不允许吃零食、闲聊和接打私人电话。

3.在讲解过程中,双手尽量不拿握任何物品(展示道具或使用电子设备辅助讲解除外)。

4.志愿者接待非馆方安排的参观团队需报备,由馆方安排接待时间。

5.年度讲解场次满足30场可报名临展讲解,由馆方考核通过后可讲解临展。临展开展一个月内需完成考核,每个临展一经报名需每月至少讲解2次,不达标情况出现2次者,取消下一个临展的报名资格。

6.若报名定时讲解服务,请提前在展厅前等候观众。讲解服务结束后请移步至“志愿者之家”进行休整,不在前台聚集。

(二)社教活动志愿者

1.展厅巡视、引导咨询服务、活动策划和协助、各类文字编辑、新闻稿撰写、协助自媒体日常维护等。

2.上岗服务期间规范着装,需穿好志愿者马甲、佩戴好工作牌。

3.在岗服务期间不玩手机、不吃东西。

4.如遇到不能回答、不确定的问题,请先询问前台值班工作人员再进行回答。

5.对待观众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要实行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不能对观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也不能与观众发生冲突;

6.协助各类活动结束后请移步至“志愿者之家”进行休整,不在前台聚集。

(三)宣推志愿者

1.场馆风景、展览展品、活动纪实等日常摄影;展览、活动的短视频拍摄及后期剪辑;新媒体账号定位及内容策划,并搜集分析观众意见调整运营方向;志愿者活动及部分展览、活动的宣传海报设计及文案撰写等博物馆宣传推广相关工作。

2.如运营个人自媒体账号,可向宣推工作负责人报备,进行统一管理,并录入对应服务时长。

3.服务期间,志愿者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我馆相关内容,著作权归其账号所有,我馆可永久免费使用。

4.志愿者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我馆相关内容,受群众及馆方监督。如发现不当之处,经核实后,需按馆方要求及时修改或删除。若未按要求整改且造成不良舆论影响,后果由个人承担。

5.宣传推广岗志愿服务时长计算规则按每年“宣推岗志愿者分组安排及服务内容”动态调整。

6.如需现场服务,则按要求规范着装,需穿好志愿者马甲、佩戴好工作牌。服务结束后请移步至“志愿者之家”进行休整,不在前台聚集。

二、志愿者服务时间

志愿者需履行服务承诺,每次服务不少于2小时,每年不少于50小时。

三、志愿服务流程

(一)志愿者来馆服务须填写报名表,未报名擅自上岗则不计服务时长。服务报名需提前24小时,24小时内不得修改、取消。如有特殊情况须临时更改或取消,应向志愿者管理小组报备。

(二)所有岗位服务都须在志愿者微信群统一发布的《志愿者报名表》中按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写报名。上岗服务期间规范着装,须穿好志愿者马甲、佩戴好工作牌。

(四)志愿者服务开始及结束时,在“桂志愿云”上进行扫码签到和签退,并在服务时长登记表、服务手册上如实登记。如有特殊情况,须在志愿者服务时长登记表中注明。

(五)依据服务内容填写对应的服务时长登记表。如讲解岗、宣推岗志愿者进行“活动协助”,需在《社教岗服务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六)领取“志愿者之家”钥匙、讲解器、相机等公共资产需进行实名登记。

(七)个人年度服务时长达50小时后,可申请参加其他岗位的考核,考核通过后可报名其他岗位的服务。

 


第四章 志愿者培训

新加入队伍的志愿者,必须参加本馆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基本素养培训、博物馆业务知识培训、服务礼仪培训、讲解技巧培训、陈列展览讲解培训等其他相关事项知识培训;培训方式主要以讲座形式和实战培训两部分组成。


 

第五章 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一)享有使用南宁博物馆提供的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的权益;

(二)可优先参加本馆举办的讲座及其他活动。

二、义务

(一)必须遵守《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以及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并维护我馆形象和荣誉,维护志愿者形象。

(二)服从南宁市博物馆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调度。

(三)自觉维护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积极向社会宣传南宁历史文化等相关知识。

(四)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有违志愿者精神、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六章 志愿者考评、奖励与福利

一、考核与评估

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的考核与评估以确保优质服务、维护工作积极性和团队的良好形象为宗旨,以公开、公正、合理为准则,以年服务时间为主要依据,每年进行一次。

考评依据:《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时长登记表》、《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手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观众的评价等。

考评结果:从优秀志愿者中评选出“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之星”,颁发奖励证书,并予以奖励。

二、评优制度

(一)志愿者在服务年度内个人服务履约率达到100%(全年服务履约达到50小时)即为达标。达标者获得下一年度的上岗服务资格。

(二)志愿者在服务年度内个人服务履约率达到150%(全年服务履约达到75小时)即为优秀。南宁市博物馆向其颁发“优秀志愿者”奖项。各岗位评优标准各异,细则如下: 

讲解岗志愿者:服务满50小时且总讲解场次30场。

社教岗志愿者:服务时长满75小时。

宣推岗志愿者:服务时长满75小时。

服务年度的定义:当年新进志愿者的服务年度为进入桂志愿系统起,顺延12个月止。往年志愿者的服务年度为1月至12月,因活动需要,志愿服务时长统计截止至11月30日。

(三)志愿者在服务年度内总时长排名居于本岗前5%,综合各岗位志愿者各项表现,南宁市博物馆向其颁发“志愿者之星”证书及奖励。

(四)志愿者连续服务满五年,南宁市博物馆授予“榜样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励。

(五)当年新进志愿者若服务未满12个月,但服务时长达60小时,南宁市博物馆向其颁发“活跃新星”证书及奖励。

三、工作福利与激励制度

(一)工作福利

1.不定期组织志愿者参与市内各大博物馆的参观交流活动;

2.南宁市博物馆培训、讲座、活动的优先参与权。

2.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工作交流会;

4.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年终福利。

5.志愿者福利仅对已正式注册的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提供,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和志愿者管理小组报备。

(二)激励制度

1.表扬公示制度

南宁博物馆将于每月统计博物馆观众给予南宁市志愿者的留言表扬。观众留言表扬将作为年度考评依据之一。

2.节假日期间,服务时间翻倍

志愿者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端午、国庆节期间来馆服务,服务时间按照双倍计算累计,登记方式为“基本服务时间×2”。

3.各岗位可根据自身技能专长开展“知识交流分享会”,主讲可获得课程备课及讲课时长,选题需符合馆内要求,需提前报备并由志愿者管理小组审核。“知识交流分享会”时长至少2小时,讲课时长按实际时长计算,另补录备课时长8小时。

 


第七章 志愿者管理事项

一、工作证件与服务手册

(一)志愿者办理工作证件、服务手册时需上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志愿者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工作证件、工作服装及服务手册,主动出示证件出入本馆;

(三)志愿者必须持《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手册》,如实记录每次服务情况,并经过本馆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志愿服务时长统计、校对的依据;

(四)志愿者退出团队,应及时将工作证件和工作马甲交还南宁市博物馆,《南宁市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手册》可赠与志愿者留存;

(五)志愿者工作证件、服务手册等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志愿者资格。

二、服务注意事项

(一)爱护博物馆形象,着装整洁大方;

(二)上岗前禁止饮酒或吃使口腔产生异味的食物,如葱、蒜、槟榔等;

(三)志愿者服务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馆内规定,不可迟到、早退、旷岗、离岗;

(四)志愿者提供免费服务,不得向游客收取报酬或索取小费及贵重物品。如拾得观众遗失在展厅内的物品应该及时交予游客服务中心;

(五)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展现文明礼貌的风采,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避免任何争执冲突。

 


第八章 附则

一、志愿者工作制度及纪律的制定是一个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迭代的过程。如有更新或变动,以版次编号或增加补充条例的形式显示,并以最新版次为准。

二、本章程及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属南宁市博物馆所有。

三、本章程及细则自2015年5月18日起执行,于2025年6月2日第四次修订。




南宁市博物馆

2025年6月2日